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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目前由崇明、长兴、横沙等三岛组成,三岛陆域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岛位于西太平洋沿岸中国海岸线的中点地区,地处中国最大河流长江入海口,是全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也是中国仅次于台湾岛、海南岛的第三大岛屿,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之称。全岛三面环江,一面临海,西接滚滚长江,东濒浩瀚东海,南与浦东、宝山及江苏太仓隔水相望,北与江苏海门、启东一衣带水。全岛面积1267平方公里。岛上水土洁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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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若干事项的通知(2013.07.01)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

 

关于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相关就业信息的核定管理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就业信息进行核定,并做好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订立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当月该劳动(聘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
2.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三、来沪就业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
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就业人员办理签注手续时,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办理网上预签注。
五、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过程中,对本人就业、社会保险状态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受理机构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请复核。
六、本通知自201371日起实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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