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点:

       崇明县目前由崇明、长兴、横沙等三岛组成,三岛陆域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岛位于西太平洋沿岸中国海岸线的中点地区,地处中国最大河流长江入海口,是全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也是中国仅次于台湾岛、海南岛的第三大岛屿,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之称。全岛三面环江,一面临海,西接滚滚长江,东濒浩瀚东海,南与浦东、宝山及江苏太仓隔水相望,北与江苏海门、启东一衣带水。全岛面积1267平方公里。岛上水土洁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优良……

电 话:021-61805160    021-61805113

          021-61805112    021-56858838 

Q   Q:738805342

邮 箱:738805342@QQ.com

传 真:021-61805113

地 址:双城路803弄10号704室

当前页面:首页 > 新闻中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次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

*                               用户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3.《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

申请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申请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

2.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

3.审核。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

4.换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期限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本市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即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受理地点

(一)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税务机关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地址:陆家浜路10603楼,邮编:200011,电话:63770882);

(二)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市级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邮编:200011,电话:63185588);

(三)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合欢路2号,邮编:200135,电话:68542222);

原南汇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二楼(投资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邮编:201300,电话:68004888

长宁区财政局: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茅台路476-13楼,邮编:200050,电话:52065656

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电话:64718058

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斜土路222号(局门路口)底楼大厅,邮编:200020,电话:63262020*5107163262020*5107363262020*51075

闸北区财政局:闸北区财政局(地址:广中西路1207号一楼服务大厅,邮编:200070,电话:63542590 63179911*8101

静安区财政局: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邮编:200040,电话:62278881

杨浦区财政局:杨浦区财政局(地址:凤城四村8号近黄兴路抚顺路口,邮编:200093,电话:65018811

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地址:飞虹路380号,邮编:200086,电话:25658819

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财政局(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2C区财政服务窗口,邮编:200333,电话:52564588*82378238

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地址:石化蒙山北路99号,邮编:200540,电话:3790765337907655

松江区财政局:企业服务中心(地址:文诚路69号,邮编:201620,电话:67736049

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财政局(地址: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邮编:201700,电话:59734849

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地址:莘建东路201号,邮编:201100,电话:34120853

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地址:仓场路3333号,邮编:201800,电话:69985327

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地址:友谊支路238号,邮编:201900,电话:66785177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解放东路1218,邮编:201400,电话:33611045

崇明县财政局:崇明县财政局(地址:崇明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69613740

(四)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在本市其他组织工作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同级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五)与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按户口(居住)所在地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受理时间

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受理地点定)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见受理地点

决定机构

本市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即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首页 | 开发区介绍 | 税收优惠 | 外来创业扶持 | 工商注册 | 税收服务 | 财务代理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1997-2023 上海岛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6858838    联系人:李志同 技术支持:志卓股份



详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0号704室(宝莲城.近同济路)    企业传真:021-61805113    E-mail:738805342@qq.com    沪ICP备2023006678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5426号